中国佃农生活举例
(一九二六年)
地点: 湖南湘潭西乡。
时间: 民国十五年。
假定事实: 一个壮年勤敏佃农, 租人十五亩田 (一佃农力能耕种之数), 附以相当之园土柴山, 并茅屋一所以为住宅。此佃农父母俱亡, 仅一妻一子, 妻替他煮饭喂猪, 子年十二三岁, 替他看牛。这个佃农于其租来之十五亩田, 可以全由自己一人之力耕种, 不需加雇人工。因穷, 田系贩耕, 没有押租银可交, 所以田租照本处通例要交十分之七。
第一支出之部
(一)食粮。佃农和他的妇人每人每年吃谷七石(18)二斗, 小孩吃谷三石六斗, 三人共吃谷十八石。每石时价四元, 共七十二元 (大洋(19), 下同)。
(二)猪油。三人至少每月吃猪油一斤, 一年十二斤, 每斤二角五分, 共三元。
(三)盐。三人至少每月二斤, 一年二十四斤, 每斤一
角三分(铜元四百三十文),共三元一角二分。
(四)灯油。每月煤油至少一斤,一年十二斤,每斤七分(二百三十文),共八角四分。
(五)茶叶。一年至少十斤,每斤二角,共二元。
(六)工资。三十六元(此农人如不租田耕种,可往人家做工,一年可得工资三十六元,令不做工,便损失此项工资了)。
(七)种子。每亩四升,十五亩六斗,值洋二元四角。
(八)肥料。买牛浆,洋一元买二千四百斤,放一亩,十五亩共支粪钱十五元(如买猪粪,一元买二千斤,可放一亩,共十五元。如买豆子,每一石价九元,每一石毛谷田打豆三升,每亩有六石毛谷,应打豆一斗八升,每升价九分,共洋一元六角二分,十五亩共二十四元三角。如买菜枯——油菜子粕,每四十斤价一元,每斤二分五厘,每亩要打枯五十斤,价一元二角五分,十五亩共十八元七角五分。但豆与枯饼,种十五亩田之佃农无资格放)。又十五亩田须打石灰一千五百斤,每千斤价二元,共三元。二项共十八元。
(九)牛力。租牛,包秧下田(谓包犁好至秧可下田),每亩租价一元,内除人工二角四分(本来租牛人工在内,但前面假定事实不加雇外面人工,故此佃农应往他家做零工弥补此项犁田人工,而于牛力租价内将人工除去),计七角六分,十五亩共十一元四角。作十五亩田之佃农,总是自己喂了一头牛,且牛可踹粪,安得不喂?今以
喂一头牛论,买一头中等牛,要费本钱四十元,依本处每元丝银百两息谷八石推算,四十元合元丝银三十两零七钱(大洋一元三角合元丝银一两),计每年息谷二石四斗五升六合,每石价四元,值洋九元八角二分四厘。
(十)农具消耗。
(1)犁二架。十五亩田,每年要用二架犁。每架毛犁弯一角。毛犁底、犁把手、犁简三样共一角。毛货做成犁要一个木匠工,工食三角四分三厘(木匠工价一元七工,每工一角四分三厘,伙食二角)。犁头、犁四角。上桐油半斤,一角五分(每斤三角)。一犁共一元零九分三厘。二犁共二元一角八分六厘。
(2)铁耙一架。六元,可用十年,每年六角。
(3)耙头二把。每把五斤,一元四斤,二角五分一斤,每把一元二角五分。二把二元五角。可用三年,每年八角三分三厘。
(4)锄头三把。
(a)挖锄一把。五斤,一元四斤,一斤二角五分,五斤一元二角五分。可用十年,每年须含钢一次,七分(二百三十文),十年七角。以上共一元九角五分。以十年均分,每年一角九分五厘。
(b)田锄一把。三斤半,八角七分五厘。可用五年,每年含钢一次七分(二百三十文),共含钢三角五分。五年共一元二角二分五厘。每年二角四分五厘。
(c)藁锄一把。一斤半,三角七分五厘,可用二年,
每年一角八分七厘五。
锄头三把,每年消耗共六角二分七厘五。
(5)打禾桶一个。木料一元,钉子、钳子一元,木匠工八个一元一角四分(每元七工),木匠八工伙食一元六角,上桐油三斤一元,挡折一床(包做五串,每元三串三百计)一元五角。共七元二角四分。可用二十年,每年三角六分二厘。
(6)箩筐六担。包做每元三担,共二元。可用二十年,每年一角。
(7)络脚六担。每担百文,共六百文,合洋一角八分,只用一年。
(8)鸢箕四担。"长携"、"钩索"各二担,每担一角,共四角。只用一年。
(9)撮箕三个。一个打禾用,一个晒谷用,一个盛米用,共值一元,可用十年,每年一角。
(10)风车一架。六元,可用六十年,每年一角。
(11)晒谷用具。谷筛子一,匀耙一,扯谷耙二,共一元五角,可用十年,每年一角五分。
(12)南盘一个。一元,用五年,每年二角。
(13)米筛二把。二元,用十年,每年二角。
(14)推子一张。二元,用四年,每年五角。
(15)碓一张。二元,用三十年,每年六分七厘。以上十五种农具,每年消耗六元六角零五厘五。
按[20]:农具之消耗固为一大项,而开办的本钱之利
息乃为一更大项。十五种农具之置备共费本钱三十九元五角五分六厘,以二分月息计,每年利息九元四角九分。单农具一项已如此之巨,若将所有支出费用计算利息,当为一惊人之数,本篇均未计入。
(十一)杂用。季节庆吊通情送礼,人客来往烟酒招呼,及此外一切零星用费,每月至少一元,全年共十二元。
以上十一项共计一百六十七元三角六分五厘五。
按(20):衣服一项,每年三个人至少要穿六丈布(即两匹布),布价每尺八分,共四元八角,染水、缝工在外。但普通贫农的衣服都是由女人做了穿,很少耗钱买布,故上面不列。
第二 收入之部
(一)田收。每亩年获谷(稻)四石,十五亩,共获六十石,交租四十二石(十分之七),自得十八石,每石价四元,共七十二元。
(二)喂猪。每年四十元(每月三元三角,至少有此数)。
(三)冬季或砍柴,或挑脚。一冬可寻钱二十元。
(四)工食省余。九、十、十一三个月出外砍柴挑脚,不在家里吃饭做事,应从支付项下除去这三个月一个人的伙食和工资。每月伙食二元七角四分(谷六斗二元四角,油一斤二角五分,盐十一两九分),三个月共八元二角二分。工资每月二元五角,共七元五角。二项共十五元
七角二分。
以上四项共计一百四十七元七角二分。
第三 结论
收支相抵,不足一十九元六角四分五厘五。
即每年一百四十七元七角二分之收入,还须假定在下列六个条件之下才有可能:
(一)绝无水、旱、风、雹、虫、病各种灾害。
(二)身体熬练,绝无妨碍工作之疾病。
(三)精明会转计(本处会转计谓会计算)。
(四)所养猪牛不病不死。
(五)冬季整晴不雨。
(六)终年勤劳,全无休息。
事实上呢,六个条件具备者乃很少的,尤其是第三和第五个条件。穷苦佃农总是老实者多精明者少,在生存竞争十分剧烈之今日农村,此点关系荣枯极大;而冬天往往风雨连绵,害得穷苦农民大大减少砍柴挑脚之收入。至第一条之天然灾害,第二条之疾病,第四条之牲畜病症,都是在所难免。第六条则表示中国之佃农比牛还苛,因牛每年尚有休息,人则全无。然事实上佃农不能个个这样终年无一天休息地做苦工,稍一躲懒,亏折跟来了。这就是中国佃农比世界上无论何国之佃农为苦,而许多佃农被挤离开土地变为兵匪游民之真正原因。
这种小部分靠正业大部分靠副业,计算起来每年亏
折- - 长项之佃农生活,在中国现时重租制度之下,是极其普遍的。
许多佃农每年尽其勤力所获之副业以与生活相挣扎,还觉得可以勉强遮敷不甚感亏折之苦者,则以工资一项全不计算之故。
(本文乃与佃农张连初君会谈之结果。)
根据《中国佃农生活举例》单行本(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丛书之一,一九二七年三月版)刊印。